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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提交证明资料的国内域名将陆续暂停解析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百新谷科技 * 发布时间 : 2014/4/11 17:19:25 * 浏览 : 0

尊敬的客户: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百新谷网络科技的信任和支持!

       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是域名权益转移、变更的权利信息凭证,是域名持有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的前提和重要依据。域名用户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确保所持有域名的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域名注册申请者应当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月“严格落实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我司一直积极开展CN域名以及中文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

       我司已于2010年9月1日邮件(邮件主题:《关于尽快完成国内域名(英文CN及中文通用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及证明资料上传的通知》)告知并要求客户须在2010年9月7日前尽快提交国内域名(英文CN及中文通用域名)实名制证明材料。但是目前仍有部分用户未完成国内域名(英文CN及中文通用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及证明资料提交工作。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注册的域名出现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我司于2010年9月8日起,对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未及时提交域名证明资料的国内域名(英文CN及中文通用域名)将陆续暂停解析。

       为保障用户的权益,请尚未完成国内域名(英文CN及中文通用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及证明资料提交工作的用户在2010年9月15日前,及时登录翼讯科技业务平台自行核对、修改域名注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等),以确保域名注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将域名持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上传至我司初审。对于2010年9月15日后仍未提交证明资料的国内域名(英文CN及中文通用域名),我司将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注销此类国内域名(英文CN及中文通用域名)。

证明资料:
       若域名持有人为法人组织,请提交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注册联系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正面)复印件,建议均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的凭证”。
       若域名持有人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请提交域名注册联系人亲自签名的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若为个人注册,则域名持有人必须与注册联系人为同一个人), 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域名的凭证”。

上传方法:

gov.cn域名上传方法:
       登录百新谷网络业务平台→点击左边列表中的“产品管理”→“域名管理”→点击对应域名的“控制面板”按键,进入上传页面,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国内(非gov.cn及中文通用域名)域名上传方法:
       登录百新谷网络业务平台→点击左边列表中的“产品管理”→“ 域名管理”→点击对应域名模板的“控制面板”按键,进入上传页面,根据页面提示操作。

       在此,我司郑重提醒您,为了确保您持有的国内域名(英文CN及中文通用域名)能够正常使用,请您在2010年9月15日前尽快提交域名持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进行实名认证。

       若有任何问题或建议,欢迎您及时拨打百新谷网络的审核专线:400-6688-425,或发邮件至tom@singoo.com.cn

       非常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祝您工作愉快!